“个人独资企业”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“个人独资企业”适应的法律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。
“合伙企业”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对,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经营、共负盈亏、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。“合伙企业”适应的法律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。
“个人独资/合伙企业”均不需要注册资金,只需提供“投资人”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。“个人独资/合伙企业”一般无法人资格,企业名称一般为“上海XX事务所”,“上海XX经营部”,“上海XX商行”,“上海XX中心”等。
“个人独资/合伙企业”也可申请“一般纳税人”资格。
在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/合伙企业,无企业所得税,并且实行个人所得税带征,完全不用担心利润分配等问题,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企业综合税负最低 。个人所得税带征税率为(以营业额为基数):服务业一般为:0.5%-3.5%,建筑业0.35%-2.4%, 贸易0.25%-1.75%。
2016年07月起,个人独资企业/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核定征收。
个人所得税率表(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租经营所得适用)
办理个人独资/合伙企业流程:
1) 提供五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系统查名(约一个工作日)
2) 办理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(约五-七个工作日)
3) 刻公司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、合伙人章(约一个工作日)
4) 开立银行基本账户(纳税账户)、签订三方扣税协议(约五-七个工作日)
5) 办理金税盘报到、发行(约三个工作日)
6) 申领发票(约一个工作日)
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的资料:
1.投资人,股东身份证复印件;
2. 公司备用名称,认缴资本,股东投资比例,经营范围;
3. 公司联系地址,联系电话。
提交客户的证照清单:
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正、副本;
图章一套(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、);
申请增值税、发票
发票购买簿.